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“杭州出口名牌”
认定工作的通知
市工业投资集团、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,各区、县(市)外经贸局,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、西湖风景名胜区财政局,各有关企业:
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《关于推进外贸创新发展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若干意见》(杭政[2008]5号)文件精神,为深入实施出口名牌战略,促进对外贸易转型升级,逐步提高自主品牌的出口比率,经研究,决定开展第三批“杭州出口名牌”的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积极组织申报
各单位按照出口名牌培育计划,结合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各类国际认证的情况,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申报。
二、申报认定程序
(一)各企业自愿向所属外经贸主管部门申报,并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;各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对所属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加以审核,并进行初评、汇总。如有企业提供虚假伪冒材料和证明,一经查实,将取消该企业的认定资格。
(二)市外经贸局负责牵头召开“杭州出口名牌”评审认定会。认定小组由市外经贸局、经委、财政、国税、地税、工商、质监、检验检疫等部门联合组成。对企业所报材料予以审定并确定候选名单,经公示后予以发布。
三、材料申报要求
(一)申报材料编制目录按序排列,统一用A4纸装订。
(二)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图形扫描件,在保证内容清楚的前提下紧凑排版,建议两份证书占用一页。在材料侧脊由上到下打印申报品牌和企业名称。
(三)各外经贸主管部门汇总上报企业“杭州出口名牌”认定材料,汇总表分别以书面和电子(Excel格式)报送;市属企业直接上报。截止时间5月31日。
第一、第二批“杭州出口名牌”继续有效。
联系人:徐明 电话:85060047 传真:85101725
附件: 1、“杭州出口名牌”申报表
2、企业申报材料
3、“杭州出口名牌”资格条件和认定指标
二○一○年五月十一日
主题词:组织 出口名牌 认定 通知
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
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1日印发
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–
录入:王 校对:徐明
附件1
“杭州出口名牌”申报表
|
资格条件 |
企业中文名称: |
企业英文名称: |
|
注册地址(中文): |
注册地址(英文): |
|
进出口企业海关编码(如有多个请填全): |
|
企业法定代表人: |
注册资本: |
|
净资产: |
上年度利润总额: |
|
申报商品类别:纺织服装、机电、 轻工工艺、 建材冶金、 化工医保、 农副产品、 其他(在相应选项上打勾) |
申报品牌(文字及图): |
自主品牌出口比例: |
|
申请商标首次注册地: |
境内注册商标名称: |
|
企业所有制性质: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、外资企业(在相应选项上打勾) |
|
详细股权结构: |
|
企业类型:外贸公司、生产企业(在相应选项上打勾) |
|
评审指标(括号内为该项目最高得分) |
具体情况 |
得分 |
|
研发创新能力
(15分) |
专利 |
(填写类型和数量) |
|
|
|
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高新技术产品 |
(填写类型和数量) |
|
|
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|
(填写类型) |
|
|
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(15分) |
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|
(填写通过认证的名称) |
|
|
|
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|
(填写通过认证的名称) |
|
|
职业健康安全或社会责任标准认证 |
(填写通过认证的名称) |
|
|
市场销售和消费者认可(35分) |
上年度出口额(25分) |
(填写数值) |
|
|
|
上年度销售额(10分) |
(填写数值) |
|
|
知识产权保护(10分) |
(填写数量及注册地) |
|
|
全球化经营(10分) |
(填写数量及设立地) |
|
|
社会评价(15分) |
(填写具体名称) |
|
|
杭州市级荣誉及其他加分项目(20分) |
(填写具体名称) |
|
|
总分 |
|
|
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:
联 系 人:
电 话:
传 真:
手 机:
电子邮件:
(企业盖章) |
主管单位初审意见
联 系 人:
电 话:
传 真:
手 机:
电子邮件:
(盖章) |
|
|
|
|
|
|
|
|
注:得分栏由杭州市外经贸局填写。
附件2 企业申报材料
(一)“杭州出口名牌”申报表。
(二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。
(三)进出口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。
(四)上年度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。
(五)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、环境管理体系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社会责任标准认证的证明材料。
(六)境内外商标注册证。
(七)专利证书。
(八)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、高新技术产品证明材料。
(九)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。
(十)企业上年度出口额证明(由海关出具)。自主品牌出口情况(自主品牌名称、上年度自主品牌产品出口金额和占一般贸易出口的比重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等,由企业提供内部统计说明。)
(十一)企业上年度销售额证明(税务或统计部门出具)。(出口额证明或销售额证明中的企业应与申报企业名称相一致。不相一致的,应提交其与申请企业股权关系的证明材料。)
(十二)设立海外营销机构、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的证明材料(外经贸部门的备案证明)。
(十三)获得市级以上权威机构颁发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。
(十四)参与标准制定、省级纳税信用等级、杭州市外贸进出口“双百”企业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附件3
“杭州出口名牌”申报资格条件和认定指标
一、资格条件
(一)申报企业在杭州市内依法注册,具法人资格和有连续三年以上出口业绩。
(二)经营状况良好,净资产为正。
(三)上年度自营出口额一般要求不低于500万美元,农产品等受国家扶持的类别可适当降低。
(四)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。
(五)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、环保、劳资、安全、侵犯知识产权、偷税漏税等违规行为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投诉和纠纷。
(六)申报类别的商品商标应在国内已注册,并在主要出口国市场已注册或受理注册一年以上。
(七)申报类别商品商标首次注册在中国关境内注册,商标所有人为在杭州市依法注册企业,持有人为中方。
(八)自主品牌出口占一般贸易出口比重不低于30%。
二、认定指标和得分
(一)科技创新能力(须在申报类别商品范围内)(15分)
1、拥有专利(包括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)情况。
2、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、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情况。
3、被评为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情况。
(二)按照国际标准(覆盖范围包括申报类别商品)组织生产(15分)
1、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(ISO9000系列、GMP、HACCP、Oeko-Tex Standard 100、ISO/TS16949)情况。
2、通过国际通行的环境管理体系(ISO14000系列)认证情况。
3、通过国际通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(OHSAS18000系列)或社会责任标准(SA8000)认证情况。
(三)市场销售和消费者认可(35分)
1、上年度出口额。
2、企业上年度销售额。
(四)知识产权保护(10分)
海外(中国关境外)商标注册(商标注册范围须涵盖申报类别商品)情况。
(五)全球化经营(10分)
海外(中国关境外)设立营销机构、研发中心、生产基地的情况。
(六)社会评价(15分)
获得市级以上权威机构颁发荣誉称号(有覆盖范围的,应包括申报类别商品)的情况。
类别:出口名牌、名牌产品、驰名商标(著名商标)、名牌农产品。
国家级颁发机构:商务部、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农业部;省、市级颁发机构为相应主管部门。
(七)市级、区级荣誉及其他加分项目(20分)
1、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情况。
2、获省级纳税信用等级、杭州市外贸进出口“双百”企业等情况。
3、获区级相关荣誉(参见以上类别)的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