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程序
(一)在线填写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备案登记表》)
1、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公众网 http://iecms.ec.com.cn/iecms/index.jsp 。
2、在网上输入外贸经营者信息,“提交”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十位数系统档案号。
3、输入系统档案号,打印《备案登记表》。
(网上填报注意事项: 1.企业选择备案机关时,请选择“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” 2.住所栏必须和营业执照相一致 3.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:不需折美元 4.打印需正反打印 5.背面盖上公章和法人签字)
(二) 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:
1、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、盖章的《备案登记表》一份;
2、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;
3、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;
4、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,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;
5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(独资经营者),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;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(地区)企业,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。
(三) 办理机关
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,地址:杭州市延安路457号301室,联系电话85179767
(四、)其他相关手续
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《备案登记表》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、外汇、税务、检验检疫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。逾期未办理的,《备案登记表》自动失效。
1、海关余杭办事处(余杭经济开发区北沙东路2号,联系电话86666495,86137066 )
办理海关注册、电子口岸信息IC卡等
2、余杭区外汇管理局 (临平九曲营路21号,人民银行内,联系电话86231782)
办理出口登记、进口付汇名录等
3、余杭区国税局(临平丘山大街618号,联系电话89161616)
办理出口退税企业注册登记
4、 省检验检疫局(杭州莫干山路与文三路交界口)
必要时办理进出口企业进出口报检登记注册、普惠制原产地证
二、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变更(过期重新办理、遗失重新办理)备案登记需提供的材料
1、填写完整的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(下载空白表、电脑填写并正反面打印)一份(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
空白表下载网址: http://iecms.ec.com.cn/iecms/index.jsp
2、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;
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;
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》或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原件;
5、过期重新办理的企业需提供重新办理的申请报告一份(盖公章)
6、遗失重新办理的企业需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,并提供报纸(整张)一份及报社开具的发票复印件一份;
变更企业提供1、2、3、4项材料
过期重新办理企业提供1、2、3、4、5项材料
遗失重新办理企业提供1、2、3、6项材料
办理机关:原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》或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原件为省厅办理的,须到省厅变更,市局办理的,须到市局变更。省厅地址:杭州市延安路468号 联系电话:87051317 市局地址:杭州市延安路457号301室,联系电话85179767
区外经贸局地址:临平西大街61号,东海石油大楼8楼
联系电话:86223418 862219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