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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
发布时间:2007-10-24 8:38:00 访问次数:5527次
 

 

一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程序

(一)在线填写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备案登记表》)

    1、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公众网  http://iecms.ec.com.cn/iecms/index.jsp

    2、在网上输入外贸经营者信息,“提交”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十位数系统档案号。

    3、输入系统档案号,打印《备案登记表》。

(网上填报注意事项: 1.企业选择备案机关时,请选择“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”   2.住所栏必须和营业执照相一致    3.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:不需折美元   4.打印需正反打印      5.背面盖上公章和法人签字)

(二) 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:

  1、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、盖章的《备案登记表》一份;

  2、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;

  3、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;

  4、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,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;

  5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(独资经营者),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;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(地区)企业,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。

(三) 办理机关

    杭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,地址:杭州市延安路457301室,联系电话85179767

(四、)其他相关手续

   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《备案登记表》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、外汇、税务、检验检疫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。逾期未办理的,《备案登记表》自动失效。

1、海关余杭办事处(余杭经济开发区北沙东路2号,联系电话8666649586137066 )

     办理海关注册、电子口岸信息IC卡等

2、余杭区外汇管理局 (临平九曲营路21号,人民银行内,联系电话86231782)

     办理出口登记、进口付汇名录等

3、余杭区国税局(临平丘山大街618号,联系电话89161616

     办理出口退税企业注册登记

4、 省检验检疫局(杭州莫干山路与文三路交界口)

     必要时办理进出口企业进出口报检登记注册、普惠制原产地证

二、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变更(过期重新办理、遗失重新办理)备案登记需提供的材料

1、填写完整的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(下载空白表、电脑填写并正反面打印)一份(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

空白表下载网址: http://iecms.ec.com.cn/iecms/index.jsp

2、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;

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;

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》或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原件;

5、过期重新办理的企业需提供重新办理的申请报告一份(盖公章)

6、遗失重新办理的企业需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,并提供报纸(整张)一份及报社开具的发票复印件一份;

变更企业提供1234项材料

过期重新办理企业提供12345项材料

遗失重新办理企业提供1236项材料

办理机关:原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》或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原件为省厅办理的,须到省厅变更,市局办理的,须到市局变更。省厅地址:杭州市延安路468号 联系电话:87051317  市局地址:杭州市延安路457301室,联系电话8517976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区外经贸局地址:临平西大街61号,东海石油大楼8

联系电话:86223418  862219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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